什么是溫度偏差
溫度偏差:以溫度偏差指標來要求試驗箱工作空間的溫度均勻性,如以下一些標準:
1)在美軍標MIL-STD-810D,4.4.1試驗條件允差中規(guī)定“試樣*被空氣包圍(必要的支承點除外),試驗區(qū)測區(qū)測理系統(tǒng)的溫度和包圍試件各處的溫度梯度應分別在試驗溫度的±2℃以內和不超過每米1℃或總的zui大值為2.2℃(試件不工作)”
此標準中用±2℃的溫度偏差和1℃/M的溫度梯度來要求箱內工作空間的溫度均勻性。
2)在美軍標MIL-STD-202F,2.2.1及MIL-STD-883C,4.5.8中要求工作區(qū)空間內任一點的溫度,在給定時間內偏離基準點不超過±3℃(即為容許偏差)。
3)在IEC68號出版物及GB2423中,對試驗箱工作空間的溫度均勻性要求以“容差”即對標稱溫度的容許偏差表述。對容差大小,在高溫箱中規(guī)定為±2℃,在低溫箱中規(guī)定為±3℃。
4)在IEC68-2-3,2.1的注中“溫度±2℃的容差是由于考慮到有測量的誤差,緩慢的溫度變化和工作空間的溫度波動度等”。
在IEC216號出版物第四篇老化烘箱中,定義“溫度偏差”是“由于溫度波動度和溫度梯度組合而成的誤差”。
5)GB/T5170·21996《電工電子產品環(huán)境試驗設備基本參數(shù)檢定方法溫度試驗設備》,規(guī)定“溫度偏差”為試驗箱溫度性能指標的*檢定項目。溫度偏差的檢定方法是:當工作空間指示點溫度*次達到標稱溫度后穩(wěn)定2h。測量各測試點溫度,每2min記錄一次各點的溫度,在30min內共測量15次。工作空間各測試點的實測zui高溫度和實測zui低溫度與標稱溫度的上、下偏差定為設備在該標稱溫度下的溫度偏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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